
《鬧翻時尚界》
最近頻頻 OT ,面對明知不合 Market 但又必須迫自己閉上眼睛跟著走的工作 Guidelines,我再也找不到理由要自己「瞓身」全情投入工作了。然後,某天,我將手頭上的功夫快速完成,即抓起包包,亳不猶豫大步離開令人窒息的空間。
一點也不留戀。
難得下班後可以逛逛書店,看到「看來不錯」的小說,不理三七廿一,先買了再說。
誰知道,這本《鬧翻時尚界》,越看,越覺有趣。
天下烏鴉一樣黑,小說內的主角們,以及他們的經歷,幾乎跟敝公司同出一轍。都可以全盤對號入座。
Jill White = Ms. A
Liz Alexandar = Ms. R
Ellen Cutter = Mr. J
T.J. = Big Boss(es) Mr. Bs
Jill 雄心壯志想要在出版界大展拳腳,雖然遇上公司賣盤,但正當她以為有機會可以與各大知名雜誌平起平坐時,頂頭上司 Ellen 卻將一直跟她合作愉快的老拍檔一炒一投閒置散,然後放入親密棋子 Liz。
Liz 身為出版人,肩負廣告業績重擔,可惜某人偏偏懶到出汁,且完全不懂銷售技巧。每當受到業績壓力,即左閃右避,首先投訴大受讀者歡迎的內容、風格,討不到客戶歡心,再來威迫 Jill 一齊跑數,兼且強迫雜誌改版。
Jill 不願放棄一手創立的雜誌,唯有認命,與屬下絞盡腦汁扭盡六壬地把內容迎向亳無特色的主流,然後穿州過省跟客戶洽談,可是,辛苦談到的大生意,原來早被 Liz 據為己有,於 T.J. 面前大言不慚地「攞彩」。
每逢遇上爭拗,口講無憑,最好用 e-mail 白底黑字作實,記得 c.c. 老細上司之餘,再要拉埋無關痛癢的阿貓阿狗阿虎阿兔一齊落水。就像 Liz 在 Jill 面前扭屁股扭不過,就找 Ellen 橕腰,Ellen 亦從來不負所望不理好醜,一面倒支持。
好一段日子過去,廣告業務不但沒有起死回生,編緝部亦開始接到讀者唾棄的留言,兩頭不到岸之際,跟老闆 T.J. 開會交代的時間又到了。Ellen 決定「篤數」蒙混過關,在臉不紅氣不喘一輪報告後,順理成章得到 T.J. 認同、相信及接受。
但凡牽涉以廣告賺錢的媒體,Sales 絕對有最大權利。
所以:
永遠的傳媒界定理:廣告部和編輯部絕對沒有平衡、互相幫助的一天
永遠的傳媒界定論:廣告部只要賺到 1 毛錢,形勢、聲音都比編輯部大得多
而敝公司的編輯/製作部,正正面對著小說主角 Jill 的狀況:替無能的廣告部背黑獲。





